• 于是我们越来越喜欢彼此而

    越来越讨厌这个乌泱泱的世界。

    于是我们剥开一只巨大的石榴,自己躲到了里面。

    ——谁也找不到我们。

    于是我们敢于公开接吻,在高塔之下,在梭罗河边,你的头发是金色的,里面藏着一位塞壬。

    于是我们在半夜一次次的醒来,一次次的重新相遇,

    ——全部都是新的。

    于是我们决定逃跑,手拉着手,出了许多汗,

    而你手心里的星斗重新排列了方向,它们指向南方。

  • 风大极了。每年五月,春夏之交,魔都就在大风中摇摇晃晃,直把那层不轻易示人的内里整个吹翻过来,摊晒在大太阳底下。这已经是我跟它一起渡过的第五个五月。

     

    五月的第一个周末夜,迷笛结束后,我与老友跳上一辆三轮赶去地铁站。大叔飞快的蹬着助动车,夜风袭面,好一阵清洌花香。我赶紧撼她:你闻!是什么花?她一个恍神没答上来,香风已擦肩过去了。

     

    是含笑罢?我自答道。下午那会子,我们躲开人群,避着艳阳,在世纪公园里兜圈子,她突然指着路边密密匝匝的灌木丛问我:是含笑么?

     

    要低下头才能注意到那小小的、尖着嘴儿的花骨朵,像少女鼓着的嘴,鼓着气,也憋笑。音乐在喧嚣的那头,而我们在凉荫重重的这头,正待摘下一朵来细嗅,痛仰的歌声突然响起:“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我一蹦而起,拉她就跑,边跑边嚷嚷:“痛仰怎么就上?不是晚上吗!”

     

    等我们气喘吁吁的赶到舞台前,绕过无数横陈玉腿、倾倒的酒瓶,挤进人群中间,才发现只是演出间隙在放音乐,只得面面相觑的笑起来。我跟她都绝不是摇滚青(中)年,来赶迷笛的大集,主要出于中年妇女抗宅变抗异化的一种自救之举。看风日,看热闹,看恋人在桥头接吻,看放浪形骸的文艺青年们到处游荡,搭讪,照相,像热烈的蜂群逐熏风而过。我猛烈的抽烟,她偶尔爆发出一声莫名所以的尖叫。我出门前急吼吼找不着火机,只得随手抓了一包火柴,大风里,她用两只手掌给我护着微弱火苗,又在旁边咋咋呼呼的笑:哎呀呀你看看你这样子!

     

    她笑得大声一点,火就灭了。我简直气恼:喂!

     

    最好看是傍晚黄昏时分,落日在后头,舞台的射灯轰然亮起,满眼都是高举的手臂,一片狂热的小树林,呼啦啦生长不停向上向上。夜叉主唱的低沉吼声有种催眠般的力量:“看看那些不知道迷笛、不知道摇滚的傻逼年轻人吧,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全场为之振臂狂呼。在号召下,小青年们肩搭着肩,腿挨着腿,小火车状呼呼的开过身边。却诧笑着躲开了,狂热的摇滚和POGO的人群已然无法让我融化于现场,反而旁枝逸出的生了许多幻觉,放大了许多无关紧要的心事。

     

    最出彩是冷酷仙境的女主唱,横抱琵琶如侠女,声线华美如裂帛。我附耳大声问她:“你以前有没有梦想过当一个女主唱?”她大声反问:“你说——什——么?”

     

    “你以前——有没有——梦想过当一个——摇滚乐队女主唱?!”

     

    你以前有没有梦想过当一个摇滚乐队女主唱?最好还流浪,还酗酒,还睡吉他手和校园诗人。远在五年之前(具体多少年,真是说不得呀!),远在大学宿舍里的姑娘们大多没来得及交男朋友,我们终日用一对小音箱大放碎南瓜与平克•弗洛伊德,哦还有枪花。都是打口碟,每放上一阵,唱机就会怪叫上一阵,噪音喀喀啦啦的把夏天撕裂,撕开一个明亮的出口。我们横躺在地板上,头枕着彼此的大腿,胳膊却直探到那灼伤皮肤的光亮里。

     

    CD们各有其不明来路和秘密轨道。有的是跟当时的小男朋友一起,越过重重的接头暗号,在地下掌柜手里淘来的——总是一张又一张珍惜的拿在手里,再一张又一张慢慢的放下,没有钱。有的则是逢毕业时节去赶二手市集,从傲娇的学长们手中,连砍价带卖萌的骗过来——有划痕,有掌心摩挲过的痕迹,有二手的心事。

     

    当然还有诗。偶有校园地下出版物从门缝里塞进来,我们嬉笑着传阅,大声念那些诗:“河流上横躺着七个死人”、“我的新娘背部开裂”……然后哇哇乱笑一阵。转过身,照样在练习簿上反复摹写。一个又一个的小说开头,纵横交错的断句,如同我们同时操持着的数场恋与暗恋:一个乖巧的工科男朋友,一个讷言的吉他少年,一个出过诗集的现当代文学老师。夏天结束之前,因为要写学年论文,去老师家里借欧阳江河的诗集。老师顺手抄过两只小西瓜给我。当下就涨红了脸,完全不会应付,索性连推脱也不装了,喜孜孜抱着走了。

     

    读书时谁不饿得虎狼相?西瓜并不太甜,但宿舍里的姑娘们开心得很,一拥而上呼啦啦的吃了。

     

    吃完后,把西瓜皮往阳台下的大池塘里扔着玩。荒弃的池塘里,水葫芦疯长,淡紫色花挤挤嚷嚷的铺平水面。在夜里看过去,就是个平静的、美得不真实的大草坪。我指着那个池塘:“看,要是有谁不知就里,这么走了进去,扑通一声,来不及尖叫一声,就被水草温柔掩盖了。”

     

    被诱导,被迷惑,然后被掩盖,被忘记。真要逃出生天以后,才知道青春原来险象环生。再不甘心,也不过成就一个时间以外的游魂。

     

    离开迷笛之前,经过一个发放免费明信片的摊子。于是也留了言——据说是寄给一年后的自己——夹在一大叠写着各种字迹的明信片上,再挑走几张印着迷笛logo的明信片,盘算了把它们可以寄给谁谁谁——后来其实一张都没有寄出去。一个小小的仪式,就让我提前告别了五月,仿佛此后,就可以放心的老了。一年后的自己,who care?

     

    谁没有在夏日纵火,大口将迷烟呛吸?谁没有过奋力一跃,就以为无限接近那可逃逸的出口?但怎样才能让这姿势就此定格在五月的底片上?每一个五月来临,我都深恐再次把夏天深深辜负。

     

     

  • 故事该从哪儿开始。在舟山路,一家旧货店门口,两把旧椅并排靠着。一只是随处可见的高木椅,日常,老旧,起了一层黑腻子;另一只是巴洛克风格旧餐椅,白漆细雕,疲惫落魄,肮脏的座垫上袒露着海绵。但它们靠在一起,有一种奇异的平静。

    这大抵是关于舟山路最好的隐喻。天黑以后,舟山路的老灵魂就歇坐在这两张椅子上——舟山路的两个孪生兄弟,叹气,歇脚,相互递着烟。

    舟山路不长。北边一端,是臭名昭著的马路菜市。小摊横满路面,污水趟过脚边,女人出来买菜,必须小心翼翼的穿行,小心翼翼的让鞋跟巧妙的落在菜梆子和鸡屎之间。而在另一端,与霍山路,长阳路交汇的这一段,被称作“小维也纳”。

    光线在这里调暗。大片大片巴洛克风格毗连建筑群,把岁月压成了照片。红砖山墙,高大廊柱,装饰风格的雕花半圆窗,如今钉上了塑料绿纱窗……你若抬头望,目光穿过横斜逸出的万国旗,还能隐约辨出屋顶处的十字架:在异国他城的寄居地,被神遗弃的人们钉制好一只十字架,泪水长流,呼唤主的名字,擦干眼泪,又继续他们的营生——犹太人实在是在哪儿都能活得下去。

    你当然听说过那场最著名的迁徙。摩西领着他的族人,出埃及,过红海,但那流着奶与蜜的迦南远非放逐的终点反而是一个开端,犹太人自此开始了他们那一部饱含泪水与哀歌、放逐与寄居的国族历史。上帝对他的选民们说:“你们这些邪恶堕落的人啊,你们注定就要到处流浪,到处被欺辱。”

    1939年,摩西的后裔们一船一船的倾倒在上海码头,在刚下船的眩晕中,瞠视着黄面孔黑头发的异族人,说不清是庆幸还是恐惧。是的,在1939年,在二战全面爆发之前,在“水晶之夜”之后,党卫军,集中营,和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排犹与拒签……一刀刀砍在他们身上,而此时,东海的海水徐徐分开了,上海的双臂圣母般打开了。

    上海不是迦南,但它却成了全世界最后一个庇护所,唯一一个愿意接收犹太人入境的城市。当时的上海浑然不知希特勒,它只是个开放的、不设防的城市,对着全世界张开了双腿——圣母跟妓女,只是它同一张面孔的两种表情。哪管炮声隆隆,它照旧醉生梦死,全世界的人想要在道德上放个假时,都可以到上海来!

    在以犹太人避难上海为背景的小说中《寄居者》里,严歌苓细细摹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这样的船一靠岸,日本兵便会戴着防毒面具,用刺刀拨拉开上海本地犹太人的迎接队伍,冲进底舱,把杀虱子、跳蚤,以及种种已知未知微生物的药粉慷慨扬撒。刹那间,一片黑的人饼就成了一片雪白。”

    远越重洋,犹太人沉甸甸的负重着他们的圣经和音乐,他们的高等教育背景和屈辱的姓氏,他们长达数十世纪的迁徙史,在上海虹口,在提篮桥,在舟山路亭子间里住了下来。当时的提篮桥地区,是全上海最混乱的公共租界,藏污纳垢的三不管地带。扒手,掮客,衰老的妓女,患着肺痨的革^命^者在亭子间内日夜辗转……它本来就是上海的一块流放地,现在又迎来了一群被全世界放逐的难民。他们把珠宝和晚礼服送进当铺,接着开起咖啡馆、服装店,高级鞋履定制店;或者干起了泥水匠,擦鞋工和餐厅钢琴手,很快,竟也把这块下只角,折腾得风生水起,热热闹闹。犹太人哪个不是一身本事?他们被称作全世界最聪明的一族,因为他们早就绝望般看清了自己寄居者的身份,时刻准备着以各种姿态求生。

    也是在《寄居者》里,男主角一家正准备出逃奥地利时,一听说要去的城市是一个自己闻所未闻的名字时,丈夫犹豫了:“Too far away!”妻子立刻反问:“Far from where?”

    这真是没有故乡的人最深切的体验。Far from where?所以,这些前律师、前教授、前维也纳乐团首席提琴手们,迅速习惯了新的寄居生活,学会了给人剃头、送报纸和打家具,学会了生煤球炉,倒马桶,去老虎灶泡开水,用怪腔怪调的上海话与他的邻居们还价:最多五只铜佃!他们围坐在一起,劈着妻子的细软,劈着自己的家族史,劈着一把苍老的骨……送进炉膛里,拢着手烤着生活的微火。可能到火熄灭的时候,他们也没法站起来就走,葬在了公园里的犹太人公墓中。

    现在,灯光大亮。舟山路重新摊晒在大太阳下。大太阳下,里弄人家纷纷晒起了被子,猫从深处纷纷的出来,把肚皮朝上躺下。老阿姨倚着红山墙坐着织毛衣,或者用掸子大力拍打被子,纷纷的都是旧尘。这华丽庄严的建筑群在白日朗朗之下骤然祛魅,成了一只空壳,一艘弃船,一只巨大的旧珠宝箱,丢弃在路边。满满当当的世俗生活重新入驻和占领,也驱不散它那的前半生的苍凉——反正看起来总是哪里不对劲,鬼气森然。

    再远一点的几条街,因为地铁经过或新规划,全拆成了大工地,日夜开工。原来的亭子间房客们,高高兴兴的拿着补偿款住到郊区宽敞的新房子里去。而舟山路,因为它的历史遗迹,成了上海永不拓宽的64条马路之一。

    再也没有了拆迁和补偿的指望,逃离这大屋杂居的唯一指望,舟山路的住客们,绝望的挤在这些阴暗的大房子里,他们不过是新的寄居者。烟尘满面的华美外廊,通往暗黑门洞,里头灾难般堆放着各家杂物,油烟熏黑了楼梯雕花扶手,巴洛克式扇形大窗里,探出密密匝匝的万国旗——像一个美人,老了,神经错乱起来。一个面色苍白的女人从里面出来,也许正要到北边买菜。抬起浮肿的眼皮,白了一眼门口张望的窥奇者,她没说什么,她习惯了。流放者的困惑早与跟这房子共生,噩梦一般笼罩住这里的人们。

    谁的上海?Far from where?

    霍山公园深处,二战时期美犹联合救济委员会旧址。

     

    日光晴好,老阿姨靠着墙根织毛衣。

     

    舟山路一带的建筑多为上海近现代时期的外廊式建筑,外墙主立面为清水红砖外廊,局部是简化的古典式红砖柱。

    窗外风雨如昔,窗内时移事迁

     

     

  • 读《五味》,汪曾祺写故乡野菜:

     

    “枸杞头。春天的早晨,尤其是下了一场小雨之后,就可听到叫卖枸杞头的声音。卖枸杞头的多是附郭近村的女孩子,声音很脆,极能传远:“卖枸杞头来!”枸杞头放在一个竹篮子里,一种长圆形的竹篮,叫做元宝篮子。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枸杞头不值什么钱,也从不用秤约,给几个钱,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卖一点钱,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枸杞头也都是凉拌,清香似尤甚于荠菜。”

     

    这文字也带着雨水。

     

    枸杞头也差不多是我最爱的一种野菜。小时候,专往荒地里野跑,春天里各种植物发得蓬蓬勃勃的。比如枸杞枝子,粗服乱头的一大蓬,上有尖刺,但掐下来的嫩尖尖,简直是女孩子的嘴唇。打蛋花汤最好喝,再加一点细细的肉丝,枸杞头微苦,汤清且明亮,喝起来唇舌生津——我娘说,可明目。

     

    可能是真的,书一读十八年,我没有近视。

     

    同样发在春天里的还有南瓜秧——其实就是南瓜藤上新长出来的嫩苗。简直像某种小动物,有半透明的、耳朵一样竖着的嫩叶,纤细卷曲的触须,通体还覆一层细小的绒毛——吃起来像有小手在挠你的舌头。
     

    清炒或者打汤都相宜,吃口脆嫩清甜,直把舌尖染绿。

     

    对了,连南瓜花儿我们也吃。但吃了南瓜花怎么结南瓜呢——作为一枚没有求知精神的小盆友,当时我竟从来没有问过,大约是分雄花雌花罢?我喜欢吃它,主要是好看:早上去上学,看见路边卖菜的婆婆脚边一小篮带着露水的南瓜花,晚上饭桌上便必然有一道南瓜花汤。金灿灿的花,浮在淡绿汤水里,热腾腾的起一层雾,像画。花瓣极嫩薄,化在舌尖上,花蒂微甜,有浓浓花粉的味道——小时候我并不爱吃,要吐出来的。

     

    南瓜花还有一种吃法。把肉和着香菇、木耳,或是莲藕、油豆腐皮……剁得极细极绵密,做馅,填入南瓜花再裹紧,隔水蒸熟——花香肉香,喷喷香。叫酿南瓜花,跟酿苦瓜、酿豆腐是一个意思。这各种酿的做法,大约是岭南特色罢?反正我在他城竟一次也未曾见过。

     

    还有种野菜白花菜,似乎也是岭南独有。贱得很,几场新雨过后,路旁屋后的疯长,在乡下是当猪草的。我妈倒是喜欢吃,有时下班撞见,就上去掐一把。其味清苦更甚枸杞头,拿来打汤,须得用蛋花肉丝来压阵,拿来清炒,则要大油猛火——最好还是猪油。即使这样隆重的去衬托,吃来仍然清瘦甘苦,是寒门书生式的风骨。所以,小时候并不爱吃,饭桌上若有这个,是要闹脾气的。现在,再回想那种苦,只觉清洌独特,回甘绵长……春风一起,白花菜便在记忆中疯长。

     

    于是过年回家闹着要吃,我妈也犯愁,哪里还有野地野菜可寻?倒是有一年回乡逢着初夏,朋友在饭店里点着一道上汤白花菜,吃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野菜的香法往往很猛烈,横冲直撞,全无章法,气质清苦而有回甘,是蔬菜里的野狐禅。但似乎也得看地方。比如江南爱吃的荠菜和马兰头,在我吃来全都是小清新。而越是蛮夷之地,野菜香得越邪,也越被当地人视作恩物,那香中藏有未被驯化的密码,只肯与乡人对话,外人去吃往往就是吃苦头。好比云南吃薄荷,贵州吃折耳根,都是外乡人闻之却步的猛主……我们那儿,则爱紫苏。也是野得狂,香得冲,人人爱吃,但从未听说过有人种,要吃就去野地里掐——那时到底哪儿来那么多野地啊,小时候的世界可真是又大又荒!

    紫苏是做水产时必备的作料,蒸鱼,煮田螺,都放一点,它那种凛冽的气味最是化腥解腻。还有就是凉拌,与姜、蒜、酸辣椒同拌,然后用杵臼捣烂。紫苏汁水四溢,香味掺着蒜味辣味,冲得人直拍脑门子。又酸又辣又浓烈,用来佐白粥最过瘾,是姣娘遇到脂粉客~!

    可惜去乡多年,总应不着时令回去,以上这些,通通再也没有吃到过。汪曾祺感慨小时候吃到的东西总觉得最好吃,而我毁于各种添加剂的味蕾同样只在回忆的时候活转回来……据说每一个耽于怀旧的家伙都是悲摧的loser,据说每一年都有一个吃货死于春天。
     

  • 一座岛就应该老实呆在春天里,呆在明信片或者电影中,呆在十四行诗或者流行曲里,呆在少年人的单车轱辘下——好比《练习曲》里那个环岛骑行的少年。以前我从未去过任何一座岛(哪怕是鼓浪屿或海南),所以反而不断在想象中消费它,却忘了在离我最近的地方——只隔了一条江——就有一座真正的岛。

     

    所以车过上海长江大桥时,我大大吃了一惊:“这真的只是一条江吗?”

     

    “是长江入海口啊。”答道。朝两旁看,茫茫一片浩渺大水,朝前方看,大桥一直延伸到天水交界处,然后赫然消失了。

     

    过了江就是崇明岛。那时是正午,四下无人,岛上静极了,仿佛连带所有村庄小镇都在大风大太阳底下睡魇了过去。道路空阔静谧,两旁都是高大水杉,掌纹一般坦然向深处延伸,穿过村庄和田野,穿过树林和平原,又将在我们不知道的什么地方戛然而止,在江畔,在海边,在滩涂上,在堤岸上。在我们正准备要去的方向。

     

    我们打算环岛骑行。卯足了劲儿蹬着自行车,嗖嗖的光捡那些无人的大道骑,呼呼的大撒把冲下坡,哇哇的兴奋得直叫唤。路两旁是纵横交错的田野与河流,一格格粉,一格格绿,一格格黄的是油菜花,一格格蓝的水塘子里映满一整片天空。呼呼的大风矮矮的掠过花簇簇草尖尖,色彩斑斓的田野就几乎要飞起来,像一块飞毯,连人带车的把我们捎起来。

     

    两只圆滚滚的小狗在田埂上你追我赶,若是有一只走得快了点儿,就停下来回头看看,耐心的等着。后面那只贪玩,停停走走啃着嫩草玩儿,我咯吱的停下车来,举起大长镜头凑过去对准它,把它吓得扭屁股就跑——这下可赶上了,我一边骑车一边惆怅的回头张望,它俩嬉闹着消失在绿色缓坡的深处。

     

    大路两旁的水杉还没有抽出新叶,空荡荡的枝桠探向天空,而笔直直的躯干在公路上投下一道道的影子。车轮碾过去,就像碾在一排排琴键上——于是果真就有人唱起歌来了,有人跟着大声的和。可风真大啊,歌声被撕得零零碎碎的,只有一两片飘了过来,挂在我的头发梢上。我只得狠蹬了几下子,追上前去要听个仔细。

     

    有时骑着骑着,就闭起眼睛来了。暖烘烘的阳光下,整座岛都晒着膨松,柔软,人陷在其中,像是做梦。在这样平稳顺风的滑行中,总疑心自己就要飞起来了。身子这样轻盈,连翅膀都不需要。

     

    以为就这样骑出岛的内环以外了,没想到赫然见那回村指示牌在前——原来只是在我们落脚的村庄近旁兜了个大圈。傍晚赶去吃夜饭时,只见浑圆通透好大一轮落日,朝着寂寂的小树林子中扎进去。不像在城里,日头只能掉进高楼的罅隙间。它今晚能睡个好觉。

     

    而我们今晚买来论公斤算的一桶崇明老白酒,笑谈狂饮,猜拳赌酒。是真正的米酒,醇香微甜,有粮食发酵后的浓酽——格外醉人。喝得太多后,我小心翼翼的扶着脑袋到走阳台上吹冷风,却见远处夜色有跳跃火光,隐隐歌声——果真是有一场篝火晚会吧?而屋里,姑娘们时而爆发出一阵锐笑,屋子微微摇撼起来。白日里睡足了的岛在大家都睡去的时间里醒过来,侧耳倾听,露齿微笑,企图与我们交换秘密。可……喂!明天还要继续骑行呐,你们到底睡是不睡?

     

    村庄前空荡荡的篮球场,少年人到哪儿去了

     

     

    林场旁边,水渠深处,隐隐的一园子桃红

     

    她们顺坡冲下去,只为了在大风中抽支烟

     

     

    金灿灿的油菜花要烧起来啦

  • 四十年代有一阵子,阿娜伊丝·宁与亨利·米勒按以页计酬的方式,为一名男子写情色小说维生。这位始终未透露真实姓名的主顾,化名“搜藏家”,令这两位挖空心思满足他奇想的杰出作家十分好奇。这位情色文学的搜藏家,不欣赏文学风格,总是要求他们“少做点诗”,专心谈性,因为那才是他的兴趣所在。宁写给他一封信,在信中精辟的界定了情色文学的本质:

    亲爱的搜藏家:

    我们恨你。性若说得太明、太机械化、做得太过,就沦为机械执念,丧失了所有的神奇与魔力。

    这么一来,性就变得很无聊。你比我们认识的任何人都更教我们明白,若不在性之中加入感情、饥渴、欲望、情^欲、奇想、率性、人际关系等能够改变性的色彩、滋味、节奏、强度的更深层关系,是多大的一桩错误。

    你把点燃性欲的每一方面都排除在性活动之外,你不知道这种坐井观天的观念让你错过了什么。这些方面包括知识、想象力、浪漫情怀、情绪等。性令人诧异之处,种种微妙的变化、令人亢奋的元素,都由此而来。你在把自己的感官世界缩小。你使它萎缩,让它挨饿,榨干了它的血。

    用爱情注入感官的一切刺激与冒险,培养你的性生活,你会是全世界最富有性魅力的男人。性能力的泉源就是好奇与激情。你正目睹它的小火苗窒息而死。性不可能在单调无聊之中茁壮。没有了感觉、创新、情境,床笫间就没有惊喜可言。性一定要掺杂眼泪、欢笑、话语、承诺、争吵、妒忌、羡慕、每一种恐惧、国外旅行、新面孔、小说、故事、梦想、狂想、音乐、舞蹈、鸦片、美酒等作料。

    在性的顶端安装这座潜望镜,使原本你可享有的不计其数且永远不虞重复的奇妙经验,蒙受多大的损失?没有两根头发是完全一样的,但你不肯让我们浪费字句描写头发;没有两种气味是完全一样的,但如果我们在这上面发挥,你就大喊:少做点诗吧!没有两片皮肤有完全相同的构造,也永远没有同样的灯光、温度、阴影,或完全相同的手势;一个恋人为真爱而感到亢奋,就是好几个世纪的爱情故事的体现。范围多么广大,古往今来多少变化,成熟与天真的多重面貌。是变态也是艺术。

    我们坐在这儿好几个小时,猜测你会是什么长相。如果你对丝绸、光线、色彩、气味、品格、气质都不闻不问,想必现在你已干瘪成一团。有那么多次要的感觉,像支流一般汇入大河,滋养着它。只有性与心结合的搏动,才能创造至高的喜悦。

    ——————————————————————

    电影《情迷六月花》里的阿娜伊丝,苍白、美貌、神经质,巴掌大小的面孔上,两只大眼睛燃烧成两个黑洞。白天她是闲适而虚弱的中产阶级太太,夜里她读劳伦斯的情色小说,写下大量才华横溢的私人日记。她写道:“不论什么爱情,我都无法抵抗,我的血液开始起舞我的双腿开始张开!

    所以,简直是想当然的,当她遇见落魄才子亨利米勒,就迅速的爱上他。她形容亨利的文字“艳丽,猛烈,混乱,邪恶,危险……扭曲地、冲击性地、无所畏惧地发泄情感的力量。”不得不说,阿娜伊丝在文学上和爱情上的眼光都一样狠稳准——因为接着,随后,她爱上了亨利的妻子琼,一个美杜莎般强大冶艳的女人(双性3P交叉婚外情万分纠结为哪般!)

    以上这封信录自《感官回忆录》。看完后,我对宁小姐的日记也产生了巨大兴趣。说起来,宁小姐本人的才华横溢绝对不输亨利米勒吧,并且,在内里,我揣测,她也许有着亨利米勒一样的灵魂,一样艳丽、猛烈、混乱、邪恶、危险,他们甚至爱上了同一个女人(伟大的头脑都是半雄半雌的)!只是,作为女性的她,尤其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女性,其第一身份永远首先是家庭妇女,是月球的背面,是男性作家的阴性后缀。这样的女性写作亦只能是抽屉文学,日记文学,梦与梦的罅隙间的喃喃自语,所以最终她亦只留下了一部私人日记以传世。

  • 有个用情不专的朝臣,一夜之间与另外三个女人共枕,欺骗他的情妇。这三个女人中,有一个是这位命妇的婢女,她流着泪向主人忏悔,禀告真相,命妇受够了情人的胡作非为,于是想出一个摆脱他的妙计。

    朝臣下次来访时,她装出千依百顺、对他深信不疑的媚态,借口要调制一种专属他俩的新香水,求他陪她去往香水调配室。朝臣自以为精通调香,兴致勃勃的陪伴情妇前往大理石调香室,调和桶里蒸汽沸腾,长串的白芷叶挂着风干,待霄草花瓣经大型铁制碾压机榨出香油。

    朝臣从未闻到这么多气味的综合,他的鼻子在浑然一体的豌豆花、紫罗兰、忍冬花、柠檬油、野风信子等香味下,感到异常兴奋。经过碾磨台,他用食指和拇指捏起一撮豆蔻和丁香的粉末,捏碎樟脑树皮提炼出来的白色樟脑油结晶,同时还引用他以为相关的诗词的断章残句。必须说明的是,他记得住的无非也就是些断章残句。

    命妇藏匿起对他这种自鸣得意的轻蔑,她热烈的拥抱情人,承诺给他一份全新的感受。意乱情迷的朝臣很容易就被说服,脱下衣服,躺在情妇为他铺在地上的长袍上。

    命妇先在情人的太阳穴上洒几滴鸢尾和丁香,接着在颈根柔软的凹处抹几滴效力宏大的金盏菊精,两旁腋下洒的是蓍草和龙胆草,她以温柔的是手法,将各种香料遍洒情人亢奋得无以复加的身体。

    但这位命妇深知阴阳调和与物极必反的道理,在某种剂量下,原本具有疗效的花草精油会产生相反效果。

    她再度在朝臣身上挥洒盛满香精的小瓶,芥末使她的情人陷入没来由的忧郁,含羞草使他满怀对疾病及其后果的恐惧,松油使他确信自己会失败,冬青用恼人的忌妒刺痛他的心,忍冬使他思乡的愁泪盈睫。

    以某种秘而不宣的比例添加的石楠花,可以让人大惊小怪,金雀花会使他丧胆,铁线莲使他坐困愁城,榆花使他满脑子妄想,野生酸苹果花则使他深信自己的不洁。栗子花苞会使他不由自主不断想起自己的种种失误,柳花使他怨叹同侪的好运,杨花使他在模糊的恐惧感下浑身冒冷汗、颤抖不已,樱花让他以为自己的神智即将崩溃,野玫瑰会使他退缩冷漠,不在乎自己是生是死,但整体而言,比较倾向于后者。

    确认她已将他打点妥当后,命妇在他太阳穴上又各加了一滴野生酸苹果花精,加深他对自己的厌恶。她的情人出于强烈的自我憎厌,哀求她给他致命的一剂,让他抵偿他亏欠她的过错。命妇见朝臣在她怀抱中无力反抗,转而可怜起他所受的折磨,便在他焦躁不耐的舌上点了一滴附子。不专的情人就这样死了,全身赤裸的获得了解脱,自光源氏去世以来,尚未有葬礼中出现如此满身香气缭绕的尸体。

    ————————————————————————

    这个故事录自我手头上正在读的《阿佛洛狄特:感官回忆录》。书中称,这个故事出自平安王朝的小野语吕妇人之手。但它读来实在太叫人惊讶,其现代性与语感实在不像一个十世纪日本命妇所作。果然,在页脚下,找到注释如下:

    “这则故事选自《小野语吕夫人的枕中男》一书。此书是苏格兰女诗人费尔(Alice Fell)的创作,却假托是根据一个名叫布罗尔的译者残缺不全的译本增补而成。叙述一位虚构的元介大将,有爱妾小野语吕无法达到高潮,逐令盲眼侍童小裕夜夜在他们做爱时,靠在枕畔讲情色故事,终于获得无上快感。”

    不管怎么说,我喜欢这个东方奇观式的故事,和其中齐集情色指涉与偏门趣味的离奇谋杀方法。

  • 在豆瓣电台偶遇的旧爱

  • 贵生、满生和贱生,是《马桥词典》里的词条。少年人早夭,乡人纷纷来慰他父母,都说走得早好啊,活了个贵生。在马桥,少年18岁、少女16岁之前,叫贵生——任你荒唐恣肆,癫狂顽劣,岁月一概予取予求,日子过得如碎金子般矜贵闪亮。此后,便进入结婚生子,柴米油盐的满生,即男子三十六岁和女子三十二岁之前。活过这一段,就是活满了,活够了,往下就是生老病死的贱生了。

    《马桥》写的正是南方乡下,一幅花线织就的诡奇乡俗画。所以我跟小S尤爱它,摸着它里面的词条,就像摸着了我们血脉的源头,身上的骨节。籍着它我们铺陈开各自的乡村经验,比如贱生。南方乡下的老人,老了,比干瘪的稻谷还贱,扬在风里,自生自灭。乡下孩子小S,早就见惯了村里老人活在疏离里死于孤独中,也说不得,因为它就是乡村生活根深蒂固的风俗脉络,跟四时轮作一样,是生死铁律。

    S有个爷爷,跟村里的其他老人一样寡居。乡下儿孙们过得忙碌疲累哪里顾得上,唯有S放假回家时肯去照看他,给他带一点礼物回去:热水袋,棉帽,棉鞋。又奋力打扫那长年累月无人肯近的老屋,洗晒衣服被褥,每天送去新鲜饭菜。后来爷爷中风,一点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像一颗老树展开了缓慢而冗长的死。腊月天里,夜半起身跌倒在地都无力爬起,就躺在地上捱过一夜。待小S第二天得见,嚎啕大哭一场,拼着跟她爹闹翻也把爷爷接回家中过冬,亲自照看。喂食换衣不说,每天还必要灌上一个烫烫的热水袋。等她开学返校的第二天,爷爷安然过世。小S说得很平静,眼圈似有微红,但我又怀疑是我看错了,那水痕忽咻就收干了,徒留下生命里的干燥与疲惫。

    我没有多少乡村经验。打小就与父母索居在城郊厂矿,是远离乡土宗亲的一脉细线,又生性凉薄,跟亲戚们之间来往都淡且疏离。但我有一个老奶奶。

    从懂事起,我过年肯回乡下都只为探一探奶奶。奶奶老年寡居,一栋摇摇欲坠的泥色老房里,住着好几个她这样的老人,除了年节到儿女家吃顿应景的团圆饭外,平时衣食起居全靠自理。老屋高大森然,中间是爬满青苔的天井,四周围着老人们低矮的门洞,是一重被遗弃了时空夹缝。泥墙上挂满蛛网和成串的玉米棵子,燕子在梁下筑窝,我跟堂姊妹们仰着脖子看直动坏脑筋,想逮只雏燕儿下来耍,我奶奶就连骂带叹的嘘我们走,拖长声音像嘘小鸡儿。我奶奶在天井里晒花生,我们胡乱抓上一把轰然而散。

    花生是她到人家地里一粒粒捡来的,机器耕收后的花生地总能落下不少零碎花生棵子,丧失了劳动力的老人们把这当做无上乐事,小钉耙翻翻刨刨,总有收获。我没有亲见奶奶捡花生的光景,但我熟谙那南方漫长郁黑的炎夏,那长着锯齿的茅草如何朝着小腿聚拢过来,熟谙浸透农人汗水的红土地被深深翻阅开来之后的气味。洗净晒干后的花生扎扎实实存满一大口袋等着我们回乡,奶奶又专门给我烘出一袋带壳花生当零嘴,用她的小炉灶,用每次做完饭后剩余的火烬。花生烘得焦黑香脆,我连剥带吃十个指头都乌黑,我妈便有些不快,每每使着眼色让我不许要,我不搭理她,她就只好三审五令让我奶奶不许再整这些个。她是能读书会看报的小知识分子,动辄就威胁我啥啥玩意“含有致癌物质”,烧烤烘焙类亦在此列。

    归家的长途汽车上,我紧紧的攥着那一小袋花生,头磕着窗玻璃昏昏的睡了过去。等到下车时,发现花生们已不知何时滚了一地,立马嘴一咧大哭起来。

    从前她身体好时,偶尔还能上我家住些时日,年纪大了愈加不肯离乡,我妈跟我耳语:你奶奶怕死在外头。所以每次能做的也就是给她些钱。我又总不放心,每次都举着纸币一遍遍教她认,这张是十块,绿色的是五十……又担忧的环顾她摇摇欲坠的屋,不知道把钱放哪儿好,只得看着她笑咪咪把钱收进贴身衣袋。收好钱,我奶奶拉着我的手,用老人似叹似唱的腔调念着我的名,用同样的话一遍遍问我:细唷,你怎么还在读书呢,你都这么大了,你的姑爷呢?我妈听不下去了,教她说:不是姑爷,是男朋友!姑爷是乡下叫女婿的叫法,细就是小的意思。我爹是家中幺儿,我又是他的独女,所以我奶奶忧心得很,忧心这个最小的孙女儿,这一线细幼飘摇的血脉。

    后来我奶奶真就学会了男朋友这个新派词了。我跟她坐在阳光下,听她一年一年换了个新词重重复复的念唱,惆怅而悠远,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充满了上辈子莫名其妙的乡愁。她喂的芦花鸡跑到我脚下,也不怕人,咯咯的翻检我剥落的花生壳子。我却一年年还在读书,一年年独自回家。

    去年总算已不在读书,却也没有回家。我妈电话中怨叹夹着心疼,又道:你奶奶来看你,给你留下两百块压岁钱一袋子花生……

    我大惊:奶奶还能走动?

    能,乡下哥哥开车送过来嘛!她朗朗的笑:你奶奶身体好得很!一定要我把压岁钱给你留着,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多钱……

    我已经哭得抽抽噎噎,又生怕我妈听见,恨不得把电话丢开。

    而这次,逼近年关,早早订好机票,我妈仍然每周电话中都要跟我一再确认行程。昨晚,我亦以为不过是又一个家常电话。

    并不是。

    奶奶突然中风。亏得一个堂兄坚持才送到医院。人救过来,却已瘫痪。我不知道,对活到贱生末尾的乡下老人来说,这救转回来是幸还是不幸。

    “意识清醒得很,看见我就叫着你的名字哭起来。说阿细还没结婚呢,男朋友她都没见过呢。你奶奶非让我们拿个照片给她看看也好。”我妈顿了顿,“我哪里有这照片!”

    “你奶奶九十九了。”我妈又说。像是安慰,像是喟叹。

    从屋里冲到门外,一边呜咽一边在午夜空荡荡的弄堂里游荡。冬夜兜头浇我了一瓢冷水,四周空空荡荡,路旁门窗深掩,走出极远才能碰见一盏灯光弱弱的透出来,又迅速融化在浓黑的夜里。我哭得停不下来,并且突然明白,一切已经开始,从奶奶漫长而痛苦的告别仪式开始,我自此进入了我的下半生。沿着我过于幸运又漫长的贵生一路走来,这条河流从一贯的平缓细流开始转入众声喧哗,水流急湍,暗道丛生,阴霾浓密的水草不怀好意的收拢过来。河床自此改道,流入生老病死的下半生,泾渭分明的下半生。

  • 我们就站在巨大的恐龙化石面前,我们就站在黄河象惊人的长齿下面,我们站在这座博物馆幽暗发凉的时间里,它的穹顶遥远而荒凉,古旧的苍黄色比时间本身更老。我激动之下的举动就是迅速掏出相机,而小S则偷偷的伸出了指头。

    她的手快速伸出去又缩回来,孩童一样兴奋得嘿嘿傻笑。而我镇定的蹲下,对焦,喀嚓……然后对着显示屏瞠目结舌。“对不起,储存卡为空。”如果相机被设计成人工智能程序,它一定会这样发出讪笑。

    而在这之前,我背着这台笨重的相机,和小S沿着延安高架整整走了一站多路。我们踩着高跟鞋在高架桥上爬上爬下,迎着零度的风,最后连小S也不愿意给我讲笑话了,我们在气喘吁吁的绝望中抵达了上海自然博物馆。

    这座老石头砌成的英式建筑有一个狭小陈旧的入口,八十年代风格的大理石地面,和墨绿色的楼梯扶手。这里光线昏暗,时间凝滞,空气中重重的灰尘味教人直想打喷嚏,前来参观的人们默默的轻掩口鼻站在玻璃橱窗前,凝视那些浸泡在福尔马林中的动物尸体或被大头钉固定住姿态的标本面前,轻声的相互交谈。仿佛连这样轻的声音也被角落里的什么小东西给吃掉了,吃掉之后又蹑手蹑脚的走开,一切重归寂静和压抑。

    没有相机的参观过程中,我这个死技术分子成了个被抽空的面口袋,软塌塌的一边看一边哀嚎:要是能拍下……并且我,总是下意识的跟那些稀奇古怪的展品保持距离,避免离它们太近,但看到那些被父母带来参观的孩子,又不禁默默的想:如果当小朋友的时候来这儿玩玩,倒是应该很高兴,说不定因此生物也能学得好一点儿。小S倒是一直兴致很高,额头抵住玻璃一个个看过去,还指着那些标本自作主张的讲解起来:“那,这个是鹰,这个就是鸭子嘛!”(我瞄了一眼标签,发现那只被她叫做鸭子的长嘴水鸟拥有我们都不会发音的怪名字。)

    又道:“那,这个就是老母鸡!”(我抗议:喂,人家叫做血雉!)

    一个法国男人带着一双儿女前来。他们在某种古怪得瘆人的软体生物橱窗前停下了,男孩软声要求父亲把他举起来细看。小女孩稍大一些,散着一头糖果金的长发嬉笑着跟在后面,时而轻快的交谈着。法语真好听啊!尤其是被柔软的童音说出来时,有蜜糖一般的韵律。我站得远远的,凝神听了一会儿,因为听不懂,就觉得更好听了——琳琳琅琅的,滴滴答答的,弹落一片水晶珠子。

    溜完正准备下楼时,一对小情侣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还没进大厅,就听见女孩尖叫:“啊啊啊蛇!”“不是啦……”男孩低声的哄着她,“只是鹿的尾巴啊……”

    我们俩相视一笑后,小S倒恍然大悟起来:“对啊,蛇!我怎么没看着蛇!”于是又拉着我回去了……

    最后在爬行动物区找着那群蜷在玻璃罐子里的家伙,一只只首尾相衔,形状曲折,如各种神秘的符码。她倒乐得很:“喂你看这个,我们家山上也有……银环蛇嘛!我爹用来泡酒。活的,抓到就往酒里浸!”

    “唉呀我不要看啦,谁要看什么蛇……”我立即弹开三尺。

    她才根本不理我的抗议,又叫:“看这个嘛,这个我们老家叫五步蛇……”于是我最终抵抗不住好奇的凑了过去:“真的有五步蛇?不是武侠小说家乱写的……”